[摘要] 首付3万, ”、“ 特供精装房”……在不少售楼广告中,都能看到这样“傍名校”的宣传语。这些颇具煽动力的宣传标语,确实让不少家长动心。
配套 不能总是“镜中花”
南宁市北大大学路口原规划有一所 ,但目前该地块上的房屋还未开始征拆。 记者 苏华摄
8月16日、17日,针对“难”和小区配套 规划、建设方面的问题,社会学者、 、地产业内人士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建议1
统筹主导 建设
南国早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在南宁市的公办 中,小区配套 所占的比例比较低。有 行业内人士认为,小区配建 的做法,是 把建 的主导权交给开发商,把自己应做的事情转嫁给了开发商。
该 界人士称, 作为公共民生项目,不应该与商品房捆绑。要求开发商 做一件完全不盈利的事情,因此才会出现很多小区配套 “难产”的现象。目前南宁已建成的一些小区配套 ,有的设计、建设质量不高,有的设施利用率不高。他建议, 应该回归 主导建设的轨道。比如某 有6个项目用地准备出让,按标准应建3所 。那么在土地出让前就应把 用地预留好,开发商只买纯粹的经营性用地,不参与 的土地出让和建设工作, 建设资金则在土地出让金中根据相应标准来计收。
建议2
建立惩罚机制约束开发商
同是省会城市的安徽合肥,几年前的情况与如今的南宁极其相似。合肥在2000年前后有很多小区都没有配建 ,大量业主子女无法就近 。但2006~2007年,该市在一年时间里就建成了33所配套 ,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2007年,南宁多个部门组成调研组赴合肥调研。参与调研的一名南宁 界人士透露,合肥市在配建 方面有一条 “狠”的制度,就是开发商不建好配套 ,住房部门就不发商品房的预售证。回到南宁后,调研组也曾根据合肥的经验草拟了一个方案,但后相关部门没有支持该方案,原因是有人认为这会增加开发商的资金压力,法制部门还认为没有法律依据。业内人士建议,即便 建设和预售证发放不能捆绑,也可以建一个惩罚机制。如要求开发商先按要求建好配建 ,才能报建下一个项目。
据悉,南宁市 部门目前正联合住房部门,对市区小区配建 的情况进行检查,预计在9月形成调查报告提交 。
建议3
用优惠政策引入民间资本
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可达建议,在 建设资金的筹集方面,可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在 层面确保中 办学资金需要的同时,制订优惠的民办 用地政策,吸引民间资本、社会资源进入 领域。
近年来老城区的危旧住房改造、旧城改造等项目频频启动。项目完工后,容积率往往会比原有的老居民区高出不少,增加了就近 的压力。对此,周可达建议,相关部门应对老城区的中 布局规划进行及时额调整,保证 需求和招生 的动态平衡。
建议4
明确违规者的法律责任
周可达曾参与过有关“难”问题的调研,发现配建 建设滞后、原规划的 用地被改变性质用于经营性项目等问题。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这样的情况没有惩处办法。
业内人士介绍,在《南宁市中 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明确了已划定的 用地不能挪用,但没有明确当配套 没有严格按相应规模规划设计建设时,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就给了开发商“操作”的空间。
上述业内人士建议,小区配建 的规划、占地面积等内容,应在土地出让前就明确并公示,同时列出规划依据和计算方式,把 的数据都公开来供社会监督。同时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责任和处罚机制,让各方都不能、也不敢打 用地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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