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6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从今年6月到11月底,我市在全市开展了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责令24家未办理备案的中介机构限期改正,并对1家中介机构进行了 处罚。
16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从今年6月到11月底,我市在全市开展了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责令24家未办理备案的中介机构限期改正,并对1家中介机构进行了 处罚。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柳州市区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通过自查自纠、现场检查等方式,检查中介的执业服务情况,重点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等10项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我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在今年11月底前提交企业自查及人员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到市房产交易所办理备案,具体文件和表格可登录柳州建设网(//www.lzhc.gov.cn)通知公告栏查阅下载。此外,位于鱼峰山商业城五楼的市住建委的二层机构市房产交易所,还增设了房地产中介服务窗口,以方便中介机构办理机构备案和上报检查报表,咨询举报电话为8852655。
到11月底,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我市将按照住建部等六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相关要求,通报我市的检查和 处罚情况,将已办理和未办理备案的中介机构名单同时向社会公开;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机构合作提供金融服务;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记入信用档案,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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