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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网上公开叫卖公租房?假的!要小心别被骗啦

柳州晚报  2016-07-14 17:55

[摘要] 尚未交房的公租房竟然在网上公开叫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得知此情况后,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经相关人员深入调查发现,我市一家网站上确实是有这么一条帖子,但却是一则虚假信息。13日,市住建委向媒体通报了这一情况。

  尚未交房公租房竟然在网上公开叫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得知此情况后,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经相关人员深入调查发现,我市一家网站上确实是有这么一条帖子,但却是一则虚假信息。13日,市住建委向媒体通报了这一情况。

  无证中介违规操作

  7日,我市某网站发布了《柳州公租房尚未交房便有人公然招租叫卖》一文。文章称,我市出现了公租房承租人转借、转租公租房的现象,甚至有些小区的公租房在网上叫卖。

  市住建委立即开展核实调查工作。经初步查明,此乃我市某家中介机构在“58同城”等网站上,发布了北祥新居招租信息2条、品尚名城招租信息1条、香兰小苑招租信息3条、如意名邸公租房承租权出售信息5条。而市民陈某在“城际分类-柳州站”及“柳州列表网”上同时发布了前锋路如意名邸21楼住房的招租信息。

  经调查核实,该中介机构无工商注册记录,也未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而陈某并非前锋路如意名邸21楼住房的承租人或共住人。因此,该条招租信息为虚假信息。

  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根据相关规定,经查实承租人存在转租、转借行为后,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立即回收房屋,承租人需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而对不法中介,我国相关法律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若有违反,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5月,该部门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公租房、经适房、直管公房拉网式专项清查工作,并且对9户有违规转租、转借行为的住户进行了清理。从今年6月开始,全市范围内房屋中介从业机构整顿排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市住建委正结合本次排查整顿工作收集公租房出租、代办申请手续、代办收入证明等信息,商请公安、房产中介监管等执法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不法中介利用公租房进行诈骗的情况予以惩处。

  目前,我市保障性住房从申请到分配流程均按照柳州市《公租房管理办法》柳政办[2014]16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整个申请分配流程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市民监督。对此,市住建委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网络上各种不实信息,如遇到类似情况,应通过正规途径了解,可拨打住建委电话0772-280943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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