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柳州一小区里有人长期占道搭棚经营,把人行道都给拦住了,被市民们投诉。
不少开放式小区一楼住户改作饮食门面,业主为扩大经营常占用门外空地,甚至小区通道搭棚、摆放桌椅板凳,造成车辆通行拥堵。
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救援车也无法到达,后果不堪设想。
近日,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屏山中队12319数字平台接到市民投诉,屏山小区里有人长期占道搭棚经营,把人行道都拦住了。
“遮天”棚子有安全隐患
16日上午,4名执法队员前往屏山小区发现,原来小区里沿街商贩跨槛及搭棚占道经营长期存在,执法队员多次上门劝诫门店业主,将这些大型的遮阳棚收起或者自行拆除,大部分业主口头答应,但是执法队员一走,棚子又拉起来了。
据调查,该小区内沿街两边人行道上大大小小遮阳棚近20个,将大部分人行道挡了个严实,有些甚至搭设在了公共绿地内。一 、二楼住户的采光完全被遮挡住,行人通行都走上了非机动车道,而非机动车都跨上了机动车道,加上进出的小区居民及外来人员多,整个小区交通拥挤不堪。另外,纸巾等废弃物直接堆在地面。
17日上午,执法人员逐一对小区内占道搭棚经营的商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自行将棚子拆除,不拆的,将进行依法拆除。
依法拆除上千平方米违建
大部分业主由于忙于做生意等原因,并未限期拆除棚子。次日下午,15名执法队员与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与屏山小区内擅自占道搭棚经营当事人沟通后,对遮阳棚进行了拆除。此次拆除各式遮阳棚19顶,钢架结构棚2处,总面积约1500平方米。
对于拆除遮阳棚的行为,围观市民有的表示,拆了好啊,整天占着人行道,都没地方走路了。有的则认为,都拆完了,吃东西的人下雨 坐哪里?对此,执法人员解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相关规定: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 、构筑物擅自设置遮阳(雨)棚 、设置安全网的,不得超出墙体。违者由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将依法处罚。
在此,执法人员提醒:紧急时刻,小区的公共通道也是生命通道,希望市民为了自己及他人着想,不要在公共道路上私搭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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