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从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南宁市住房局)了解到,60元查档费调整为30元,无房证明免收档案查询服务费。买卖二手房、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等业务,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据悉,该项调整将于6月8日起执行。
近日,从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南宁市住房局)了解到,60元查档费调整为30元,无房证明免收档案查询服务费。买卖二手房、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等业务,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据悉,该项调整将于6月8日起执行。
查档费由60元降为30元
调整前:需要出具查档结果的收费为60元/档/次;不需要出具查档结果的收费为50元/档/次。
调整后:需要出具查档结果的收费为30元/档/次,不需要出具查档结果的收费为20元/档/次,以单次房屋登记形成的档案为一档。
查档证明一度成为市民普遍用到的材料,无论是小孩入学,还是买卖房产等诸多领域,都离不开房产证明。
据南宁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称,此前,服务中心为了保证住房数据的准确和完备,耗资耗力建立了电子档案库,并与纸质档案同样进行保存。近年来,由于市民查询档案的频率增加,不少人呼吁降低查档服务费,因此,在经过物价部门审批后,住房部门推出了该项惠民利民政策。
无房证明免收服务费
调整前:无论个人(家庭)名下是否有房产,有几套房产,都需要收取查档服务费,即使档案查询结果为“无房屋档案记录”的,也要收取服务费。
调整后:在查询个人(家庭)房屋登记信息业务中,如果档案查询为“无房屋档案记录”,那么,将免收该次档案查询服务费。
部分业务取消查档流程
调整前: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房屋抵押登记业务过程中,当事者需要在住房部门查档,取得《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再提交给住房部门,才能办理相关业务。
调整后:取消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业务的前置房屋状况查询流程,在受理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业务时,不再向申请人收取《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改由受理、审核环节的工作人员自行核查。
该项调整从6月8日起执行
从南宁市住房局获悉,该项调整从6月8日起执行。业内人士估计,住房部门查档收入可能减少大半。该项调整首先从南宁市开始实施,区内各市实施时间和实施标准仍有待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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