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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火车南站拆迁户不按裁定搬迁 法院强制执行

南国今报  2014-05-29 09:35

[摘要] 5月27日上午,柳州市南站路一区一户房屋业主,因未自觉履行已生效的裁定,被柳南区法院依法强制腾空房屋。

5月27日上午,柳州市南站路一区一户房屋业主,因未自觉履行已生效的裁定,被柳南区法院依法强制腾空房屋。

柳州火车南站周边地区旧城改造项目是柳州市十大重点工程项目之一,自2009年启动以来得到广大住户支持。该项目拆迁总户数1058户,已签约1024户,未签约34户。未签约的34户被拆迁户提出补偿安置要求普遍较高,超出补偿标准范围。

昨日上午,柳南区法院依法对其中一户被拆迁户进行强制腾空。据介绍,被拆迁人所有的被拆迁房屋位于南站路一区,该房屋户籍成员5人。该套被拆迁房屋所在的楼栋仅剩2户未搬迁。

由于被拆迁人提出被拆迁房屋在新建“南站馨城”产权调换两套建筑面积68.9㎡的住宅房屋,不补差价,另货币补偿20万元的要求,远远超过拆迁政策规定和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标准,导致拆迁人与其无法签约,拆迁工作受阻,业主单位无法正常施工建设。

拆迁人柳州市东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柳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申请裁决,柳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于2013年11月作出裁决,认为被拆迁人的要求无法律法规依据,不予支持,被拆迁人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搬迁完毕。

但被拆迁人不履行裁决,柳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依法于今年4月向柳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柳南区法院受理后作出行政裁定书,准予执行柳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强制执行的申请。

之后,柳南区法院依法将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和公告送达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因此,柳南区法院昨日依法强制腾空房屋。本周内,柳南区法院还将依据已生效的裁定,对其他被拆迁户进行强制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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